根据区住建局仑建〔2014〕186号文件要求,从本月起,全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小区或楼宇)均应设立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北仑区成为继老三区及高新区后全市首批全面推行开设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的区域。账户的设立将对日常维修费的规范使用,小区公共财产收益的透明化,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起到重大作用,同时,也有利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资金的监管。
文件规定,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指定银行设立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并以所管理的每个物业项目为单位设立子账户。账户资金专款专用,由业委会或社区同意后用于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目前,商品房日常维修费的收取标准为:多层(6层及以下)以及无电梯的中层(7到9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1.5元;经营用房等非住宅及有电梯的中、高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2.00元。这笔钱将全部存入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另外,利用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产生的收益,如停车费、物业经营用房出租费等收入,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外,经业委会同意,也可存入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并按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约定使用。(竺乐凤)